zld972151 发表于 2024-8-16 13:13:03

_【70岁农民判了十年贪污罪,竟然是葫芦岛市县乡共同骗取国家五亿多财政

  2008年的时候有一项好政策,那就是国家出钱偿还农村建小学所欠的债务.这对于葫芦岛市委书记,市长领导为首以及下设七个县内县委书记,县长,以及乡镇领导干部来说,这可是个大好的机会.葫芦岛市管辖范围内的100多个乡镇领导可就开始忙开了,各乡镇财政所的人就开 始着手给各个村做假帐(因为村帐都是乡管)共报请款项资金有几亿元之多,不久资金就到了各市,县的财政帐上了.
  期中的一个县,绥中县共获得国家财政拔款,6800多万,绥中县内的一个高台镇获得了411万元之多,钱到帐了,就到了各层面该吃的吃,该玩的玩,该拿的拿.然后随便做个帐,算是用在公务上了.
  钱到帐两年多后,也就是2011年的时候,政府领导得到消息,说是辽宁省里要查普九还债资金的事了.这时高台镇镇长刘兴革,镇书记王校愚,财政所长高志华,三人就经心做了策化,找几个人做替罪羊.
  替罪羊几人当中就有一位是高台镇的一位70岁的农民,因为在2008年的时候曾经担任过村主任,对当时的事情有所了解,2010年初老人就不在村上担任职务了,就是一普通老百姓了,2011年4月的一天,镇领导想方设法的给老人塞钱,还动用地方势力威胁老人,多次在电话里,又是到家里找强烈要求收下,镇领导分给的5.5万元的封口费,这钱你要也得要,不要也得要.老人坚决不收,老人始终坚持不收,又过了一个多月的时候,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,镇领导动用村主任与老人大儿子的朋友关系,把 钱送到了老人大儿子那里.
  在2012年4月25日这天,葫芦岛市反贪局梁德仁,绥中县反贪局赵丽梅找到我父亲谈话,老人如实的把事情的经过说了,可是反贪局的人不按老人说的写, 威胁加诱导老人.让老人再他们编造的询问笔录签字,(因为老人没有上过学,不会写字,会写的只有自己的名字),后来陆续又有高台镇的胡家村被调查,沙河镇金沟村,网户镇小李哈村等.
  这时候,有人怕了,政府领导怕了,绥中县委书记郭轮找到检查院命令不许再调查了,再查下去,绥中县就乱了,绥中县内的领导一个都剩不下,绥中县政法委书记陈增平.到法院命令必须狠狠的判,不能让他们几个人出来上访上告,否则市里领导都会被牵连出来的.
  就这样在2012年8月份的时候,包括70岁老人在内的几个人就做了政府领导的牺牲品,替罪羊.判了十年的贪污罪,可笑吧,农民十年贪污罪
  老人就是现实中的杨乃五,我不服这样的判决,家属做了上诉,可是市法院又怎样呢,还是在葫芦岛市 政府的领导下,谁能为了几个无能的老百姓主持正义呢,做梦吧.
  家属还是不干心,去了市人大,人大处接待人回答得更是可笑,说是我们人际关系没搞好,没花好处费.没舍得花钱.说的也对,小李哈村的高峰花了120万,摆平了.
  从2012年12月份至今,我在不断的上访,找省纪检委,给中纪委,中组部写信,在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下午5:30分我等来了一个电话是葫芦岛市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打来的,我又把我所举报的事实情况向这位王科长复述了一遍,大概情况就是:刘兴革,王校愚在2012年5月分别被免职处分,不任职高台镇镇长,书记,为什么又再2013年3月25日被提干,高志华做假帐骗取我家财政资金411万之多,修路款148万,引水上山资金100万,钱到帐后,镇领导大释挥霍,取其名曰用在公务上了.为什么不追究责任呢,
  葫芦岛市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王科长答复说,这事,这钱都是事实,可是骗来的钱都用在公务上了,国家都给各级政府发钱的,为什么骗了国家的专项资金的钱不违法呢,是市里领导,及至省里领导怕受牵连吗,这就是葫芦岛市涉及几亿国家专项资金的窝案,请求中央政府明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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