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春 发表于 前天 08:14

【羽谈飞语】追根溯源:我认为复旦投毒犯罪不至死

  复旦投毒案一审尘埃落定,无意对司法判决说三道四,但瞭望案中当事人,正当韶华才俊就共步黄泉,委实唏嘘扼腕。这是一场尊严与生命的赛跑,还没出发,却串了道!

  窥人易,察己难。复旦投毒案很容易让我们陷入智商与情商、优学与优德、成才与成人、性格与性情、教育与家庭等无休止的混沌诘难中,估计鲜有人能一语中的。本质上,复旦投毒案就是一起典型的“尊严的尊重与生命的尊重”遭遇的诠释危机。当事人抱守“你践踏我的尊严,我就践踏你的生命”的心里逻辑铤而走险,从而以“践踏尊严”为开端、用“尊严交换生命”去冒险,最终以“生命偿还生命”而收官,社会趋于平静之后,又出现,再循环!清华的朱令案、云南的马加爵案、上海的杨佳杀警案、腾冲的除夕枪杀案、广西某大学的女生投毒案,……,无一不是用“尊严换生命”的拷贝案。不妨去查一查全国所有的凶杀案,至少有一大半均属于“尊严夺命”案。这就涉及到一个我们难以回避的命题:人的尊严与人的生命,究竟孰轻孰重?

  为了弄清尊严与生命的孰轻孰重,我们必须面临一个晦涩而又艰难的哲学问题:人为什么而活着?或者说人活着意义是什么?这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各路大师一直思索了几个世纪的问题,但在中国历史上 却从来没有补上这一课!不用补,因为我们三千多年来,从“君权神授”到“胜者为王”的转变,老百姓活着的意义也只不过从“皇恩浩荡”过渡为“中国梦”,老 百姓的身份从草民过渡为居民。草民等于猪民,西装革履的猪民等于今天的居民,虽个个人模人样,但思想和精神并不比猪更强,又怎么会去思考“人活着的意义” 之类毫无意义的问题呢?因此,复旦投毒案既不是“尊严交换生命”的开始,更不可能是“尊严交换生命”的结束。

  毋庸置疑,历史发展到今天,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思考“人活着的意义”,这个世界事实上已经分化成两大社会体系:自由社会与威权社会。自由社会是基于“天赋人权”的人本思考构建的平面矩阵社会体系,而威权社会是基于“胜者为王”的权本思考构建的纵向等级社会体系。

  自由社会的人本思想认为:天赋人权,人人生而平等,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宠儿,每个人都具有创造天地之神的形象。因此,自由社会对“人”活着的意义理解就 是:生命与人权同生,价值与尊严共存。即生命价值等于人权尊严,践踏尊严就是践踏人权,践踏人权就是践踏生命。而最容易践踏人权尊严的群体首推统治阶层, 因此,把统治者关进笼子就成为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思想者之不懈坚持。筚路蓝缕,血泪不息,最终,以五月花号公约为底本,以独立宣言为剧本,以费城制宪为蓝 本,自由国家迅速如雨后春 笋般地成批诞生,神授君权的传统社会被彻底瓦解。当我们走进世界上任何一个自由国家,无论何时何地何事,你最容易收获的是“very good,wonderful”等溢美尊重之词,为什么呢?因为任何一个人都具有不可超越不可替代的价值。因此,自由社会中的人之信念、价值观和幸福感是 源自“超越自我”,而不是“超越他人”。

  相反,作为纵向等级体系的威权社会,一统威权是整个社会存在并运行的唯一核心。在核心威权面前,所有人都只能仰其鼻息,依次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 诸侯……直到最底层的猪民百姓,人的尊严也就依次划分为九流十八等,从而使得人权尊严与生命价值不再共存一体,每个人随时都面临“要权还是要命”的选择, 为了活着就只能人格分裂。遇强忍辱负重,遇弱骄横跋扈;对上阿谀奉承,对下颐指气使;劣势卑躬屈膝,优势当仁不让。因此,威权社会的人之信念、价值观和幸 福感均源自“超越他人”,而不是“超越自我”。人对尊严的践踏与被践踏成为生命的一种常态,怎么可能还会去探究“人为什么活着”的人本思考?如果哪一个 “死脑筋”,特立独行地抱守“尊严与生命等价”,要么落寞一生,要么杀身成仁。

  具体到复旦投 毒案当事人,黄洋与林森浩正是为了不断地“超越他人”而能同居一室,但两人的信念和价值观却在“超越他人”的过程中悄然分化。黄洋的价值观愈来愈适应威权 社会体系的权本思考,学生会干部、最佳辩手、同学关系好、受女生喜欢……,其表现在印证着他将来的“前途无量”。但林森浩呢,其价值观在不断挣脱曾经对人 生、对社会、对医学的一致认知,开始特立独行地反思自己的理想和信念,并在自我内心冲突中逐渐看不惯黄洋“会混”的表现,这从他铤而走险之前的一系列空间 说说和微博可以足以印证。人与人之间矛盾产生的原因只有两种:利益冲突或价值观分歧。黄洋和林森浩没有任何利益冲突,各自优秀着自己的优秀,唯一矛盾根源 只可能来自价值观差异。而价值观差异的主要表现就是思想语言的交锋,作为最佳辩手的黄洋来说,在木讷内向的林森浩面前,没有理由不“自以为是”。一次,两 次,三次,…,“死脑筋”林森浩的尊严荡然无存。于是,林森浩开始剑走偏锋地谋划“挽回尊严的行动”,一场尊严与生命的赛跑拉开了帷幕,直到上海中院的一 声法槌,也不知道谁是赢家!

  改革开放之前,类似的复旦投毒案几乎闻所未闻,因为那之前的中国人能活着已经不易,哪里还知道人权和尊严?但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,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,人们逐渐感知自由社会的信念冲击,或有意识或下意识,都在不同程度地面临“生命价值与人权尊严”孰轻孰重问题的挑战。因此,虽然复旦投毒案依然是个案,但在性质上却不是孤案,而是前前后后,接二连三,出现越来越多的“尊严交换生命”的极端。我们是否应该追根溯源,高频度蔓延性事件究竟该不该仅让个体来承担?我们是否应该引起社会大反思,生命价值与人权尊严究竟是不是一枚硬币的两面?


  羽谈飞 于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

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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